一.評審原則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注重能力與業績,堅持標準,保證評審質量。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應與員工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相聯系。
二、評審權限
集團公司自行評審的有教師、會計、經濟、互聯網4個專業系列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尚未開展評審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集團公司統一委托其他評審單位進行評審。如有特殊專業或其他要求需要委托其他單位,必須由員工所在子分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并提交領導小組批準。
國家或地方規定須以考代評、考評結合評價方式取得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按照相關要求,通過參加國家或地方統一組織的考試,取得相應的資格。
三、評審組織
集團公司分管人力資源工作的領導及其他有關人員組成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設組長一名,成員若干。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構成情況,成立博大集團高級講師評委會、博大集團高級互聯網工程師評委會、博大集團高級經濟師評委會、博大集團高級會計師評委會,分別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四、職稱申報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時間通常在11月份左右,遇特殊情況經職稱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提前或推遲進行。申報過程如下:
1.集團公司下發開展職稱評審通知;
2.參評人員依據評審條件進行個人申請;
3.各子分公司對參評人員進行審核、公示、推薦;
4.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五、職稱評審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在對申報資料審核匯總后,向領導小組進行匯報并申請召開評審會。評審程序如下:
1.評委對參評材料進行審閱;
2.各系列評委會組織分組答辯;
3.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開各系列評審會議;
4.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將評審結果報領導小組;
5.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各系列評委會主任和副主任匯報職稱評;
審情況和結果,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審核批準評審結果。評審結果以集團公文的形式公布。